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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卫处组织机构人员职责

日期:2015-05-13 点击数:

保卫处处长的职责:

1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完整准确理解和领会领导的意图,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。

2、按保卫处职责范围主持工作,根据不同时期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确定保卫工作长期和近期的工作目标和规划,并根据目标和规划,制定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,认真组织实施。

3、深入调查研究、从抓基础工作入手,建立健全处、科各项工作制度,逐步做到组织健全,人员落实,职责明确,任务清楚,有章有序,整齐划一,务实高效。达到组织建设、制度建设、档案建设、装备建设规范化,进一步提高全处保卫队伍的整体防范能力。准确掌握全院动向,熟悉安全保卫工作情况,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。

4、协调好各方面的工作。对外要协调好上级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关系,对内要协调好与各系部处室的关系;同时要做好与科长以及各科室的协调工作,对工作任务重,困难多,各科室自身难以解决和完成的任务,处长及时给予协调,本处自身难以完成的任务,应及时报请学院领导予以协调。

5、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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